大家都知道現在很多的高的樓物業公司是不允許安裝防護欄的,但是我們國家暫時還沒有法律規定能或者不能安裝防護欄,但是一般的物業公司為了保障小區的美觀都是不允許在外墻安裝防護欄,還有一個就是怕不利于安全,發生火災時防護欄會阻礙到消防員的救援。
近期云南昆明一名16歲少年,出去喝酒以后醉酒回家時不幸從小區一棟居民樓的17樓墜亡。而少年的父母任務十七樓過道窗戶沒有安裝上防護欄,他們認為這是物業的失職造成了兒子的死亡,所以前去法院狀告物業公司失職,向物業公司索要賠償二十一萬余元。事發以后根據實地調查,這層小區的十七樓確實沒有安裝防護欄,而過道窗臺高近一米,并且每層樓都是貼有警示標語,該處同時也是屬于消防通道,是應急救援通道,依規定可以不裝防護欄,加上少年本身是醉酒以后自己發生意外的,物業公司不用負責,法院詢問物業公司是否愿意出于人道主義賠償少年父母,隨后法院休庭兩家同意和解。
保安保潔服務四川置蜀物業公司提醒您,我國目前沒有明確的相關法律明確規定這些,但是我們同樣需要考慮好這些問題,這是對生命的重視,對人身的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