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保障公眾健康安全,按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級響應要求,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務院《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舉辦各類群體性聚餐活動(含農村自辦群體性宴席)。倡議取消家庭聚會,平安過年。
二、暫停農(集)貿市場活禽交易和宰殺,嚴禁非法轉運、銷售野生動物及其制品。
三、20 20年1月8日以來所有來自湖北的人員須到村(社區(qū))委會登記,并居家觀察14 天。如果出現(xiàn)發(fā)熱、乏力、干咳等癥狀,應到指定醫(yī)療機構發(fā)熱門診就診。
四、暫停開放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紀念館等各類公共文化體育場所;暫停開放網(wǎng)吧、影(劇)院、洗浴、樓茶、K T V等娛樂場所;暫停一切文化、旅游、體育聚集性活動。
五、賓館、商場、超市(含食品經(jīng)營店)、醫(yī)院、農(集)貿市場、加油(加氣)站、嬰幼兒用品店、藥店等公共場所的從業(yè)人員和消費者
必須佩戴口罩。賓館、旅館等住宿場所進出人員必須佩戴口罩并自覺接受體溫檢測。
六、全市旅行社暫停經(jīng)營活動,不再組團收客,巳經(jīng)組團的一律取消。目前如還 有在行 程中 涉及 湖北 進入成都 的游客 信息,各旅行社和平臺公司均必須向屬地文旅部門報告并抄送成都市文廣 旅局。非旅行社組織的散客各 自到 住宿處屬地社 區(qū)(村)報告自身信息情況 。
七、全市各汽車客運站暫停所有省際客運班線和客運包車;公交車、出租車(含網(wǎng)約車)只能在市域內運營;地鐵、公交車、出租車
(含網(wǎng)約車)所有司乘人員必須佩戴口罩,對不佩戴口罩的乘客予
以拒載。
八、在城市主要出入口、高速公路口等地設置聯(lián)防聯(lián)控檢疫點進行體溫檢測,所有進入人員需佩戴口罩,主動停車配合接受檢 測,如實回答詢問。
九、不制造、不聽信、不傳播不實言論,不擾亂社會公共秩序。十、市民如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需要咨詢的事宜,可
撥打市長公開電話:1 2345。
十一、如有違反本通告的行為,由市或區(qū)(市)縣相關部門依法處
理。
本通告自發(fā)布之時施行。
成都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 20年1月26 日
四川省成都市錦江區(qū)喜樹街75號云里大廈11樓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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